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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跟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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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跟随<script>chapter0();</script> 不恨此花飞尽,

恨西园落红难缀,

晓来雨过,

遗踪何在?

一池碎萍。

--苏轼水龙吟

一匹雄伟高大的骏马,在自南往北的官道上有如一阵旋风般飞驰而下,马上骑士正是董乐乐,现在,她正快马奔往鸣銮镇,就怕赶不及“热闹。”

唉始十岁就缠着伯父带她出门,及笄又开始和几个师兄轮流闯荡江湖,这回头一次独自出门,她并不想再行走江湖徜徉行,也没兴趣游山玩水逛庙会乐逍遥,那些她早八百年前就玩腻了,这会儿她想“玩”的可是真正够刺激、够火辣的“热闹。”

当然,如果不是这回天赐般的机会,伯父大概永远都不会让她独自出门,更不可能让她去凑那份热闹。

开玩笑,姑娘家上什么战场嘛!

这就是为什么她一口就答应伯父的要求的原因之一,不这样的话,她如何能脱得开身呢?

除此之外,伯父虽然不是特别疼爱她,却非常尽责地在照顾弟弟唯一的遗孤,所以,二堂姊一旦嫁人了,恐怕下一回他的“魔掌”就要伸到她头上来了。她不是不愿嫁,只是还不想嫁,等她玩够了再嫁不行吗?

当然不行!

伯父肯定是这么吼回来的,所以,她只好溜罗!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伯父会反对她上战场也不是没道理的,一个姑娘家,尤其是像她这样的姑娘家,那窈窕的身段和凹凸有致的曲线都那么显眼地流露出淡雅迷人的韵致,而她那张清丽的脸蛋儿亦富有另一种令人心旌摇荡的魅力,尤其是她那双如明澈潭水般深邃的瞳眸,更是闪烁着俏皮活泼的逗趣神采。

或许她没有大堂姊那股子温柔婉约的味道,也没有二堂姊那般艳光照人,却有她特别的动人风情。这样子的姑娘家说要上战场,还真让人怀疑她除了使劲儿去迷倒敌人之外,还能干嘛?

被宰?

呿,少触霉头!

此刻,正是阳光即将落入群山下的时候,马儿更快速的奔行着,四周的景物宛如波浪般朝后掠退,只不过眨眼间,一人一骑便已驰出了柏林,直下斜坡,狂风般卷向前面的黄土道,却仍见不到半点人烟。

看样子今夜她得露宿荒郊了。

日光熄灭了,月儿挂上天空,虽然满天星辰,却尚不够她快马奔驰,于是,四蹄缓了下来,乐乐开始转头四处张望,瞧瞧哪儿适宜露宿。突然,她瞥见远处似乎有一簇火光,心中一喜,忙策马奔过去。

夜宿有伴固然令人高兴,最重要的是她什么都行,就是点火不行,明明是火折子一点就着的,可她偏偏就是啥也点不着,只点着了自己的怒火。所以说,在这种荒郊野外能分到火该算她走运了,否则,她就得摸黑睡觉,而为了防止野兽闲闲没事来拜访,还得拿宝剑当被子盖了。

可奇怪的是,远远的她就瞧见那火堆是生在一道浅浅的溪流岸边上,而就在那道溪流旁,笔直伫立着一个挺拔有力的颀长身影,明明该听到她的马儿蹄踏声了,他却依然背手背对着她一动也不动,彷佛他是石雕泥塑似的。

不会是见鬼了吧?

不过,这边的大胆姑娘一向不信邪,依然毫不迟疑地驱策马儿趋近到火堆旁停下,然后下马又瞧着那条背影看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问:“喂!分个火可以吗?”

她自认嗓门不算小,彼此的距离也算得上满近的了,怎么样对方也该有点反应才对吧?可除了那人一袭黑衫下摆微微地随风飘拂着外,那家伙竟依然动也不动。

乐乐不觉皱了皱眉,随即上前两步,提高嗓门再问一次。

“喂、喂!你听到我说话了吗?借个火可以吗?”

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乐乐狐疑地再上前两步。“喂!你到底听到我说话了没有哇?”

依然没有任何回应。

很不高兴地,乐乐又上前两步,那人已经在她伸手可及之处了。“喂!你到底是人还是鬼呀?”

静静的,只有风儿低喘的呻吟。

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乐乐真的很有那种伸手去摸摸对方是不是某人故意放在这里戏弄人的雕像的冲动。

“拜托,就算你是聋子好了,也得告诉我一声嘛!”

那人依然一动也不动,搞不好真的是雕像耶!

有点火大了。“搞什么鬼呀?你到底是人还是鬼,或是聋子还是哑巴?麻烦你通告一声好不好?”

蓦然,火堆中爆出一声僻啪响,仿佛这就是给她的回答,乐乐不由得暗暗咽了口唾沫。

不会吧?真是雕像?或者是

从背脊底端突然泛起了一阵凉意,犹豫了一下,她终于忍不住迟疑地伸出手去,没想到就在她的手将碰未碰到对方的衣衫之际,对方却突然上前一步避开她的手,并猝然回过身来,吓得乐乐两腿一抖,差点跪了下去,还情不自禁地惊喘一声,踉跄连退三大步,甚至连宝剑都唰一声抽出来了。

“你你你人吓人会吓死人你懂不懂呀?你这样”她突然又噎住了语声,继而呆呆地望着那人失了神。

她不是没见过男人,圆的、扁的、方的、三角的,还有什么风度翩翩、俊美潇洒的美男子都可用成打计算了,可就是没见过像这样令人移不开眼的男人。

那人的身材是修长挺拔的,容颜是削瘦俊朗的,宽坦的前额,浓密而斜飞入鬓的双眉活像两把倒挑的刀,还有挺直的鼻梁和弧线优美的唇,在高雅中却又显得如此令人难以捉摸的桀骜不驯,那独树一帜的气质实在教人怦然心动。

唯独他那双凤眼黑亮莹澈,却冷峻寒酷得宛若万年寒冰,又蕴含着一种无可言喻的落寞与孤独。因为紧抿着而形成两边微微下垂的唇角,更有一股孤傲又倔强的意味,如山般沉稳,像海般浩瀚,更有若响尾蛇般狠毒无情。

他身着一袭黑色劲装,外披黑色长衫,足登黑色快靴,浓密的黑发随意地以一条皮带在背后系成一束,齐额再用一条寸许宽的黑发带勒住,黑发带正中间有一块奇特的黑色猫眼玉。他一身的黑,一身的煞气,黑得让人颤抖,酷得教人骇然屏息。

此刻,他正用那双深沉的眼睛冷冷地注视着她。“你想干什么?”他的声音非常低沉,又带点磁性的浑厚。

“嗄?啊!”终于回过神来了,乐乐不由自主地吁了口气,可还没吁完,那股子气恼却又忙着跑回来了。

她想干什么!

什么跟什么嘛!她刚刚讲了大半天都被谁听去了?

小嘴儿一嘟,乐乐气呼呼地把剑一收,腰身儿一扭,就兀自跑到火边的大石块上坐下,若无其事地伸出两手烤火,再也不看他一眼。

&amp;#x59d1;&amp;#x5a18;就是要用你的火,怎么样?

那人却没再说什么,只是又凝视她片刻后,也在她对面另一块更大的石块上坐下。

乐乐两颗眼珠子悄悄偷觑着他。又过了片刻后,当他就着水囊喝水时,乐乐还是忍不住又说话了。

“喂!我叫董乐乐,你叫什么?”

没想到那人又变成哑巴聋子了,不但瞄也不瞄她一下,甚至好象没她这个人似的,自顾自从地鞍袋里拿出油布包摊开,赫然是一只风鸡、半只卤鸭、熟火腿和两块厚厚的锅饼。

看他连客套性的招呼也没打一声就兀自大口大口吃着,乐乐不自觉地吞了口口水,想起自己鞍袋里的干馒头,她忍不住又开口了。

“喂,你”可才刚两个字出口,她就闭上了嘴。

她是白痴吗?没事又跟这种木头人玩什么问答游戏?想气死自己吗?

一想至此,她便自个儿跳起来跑到他那边去,自行摘下那两只肥肥嫩嫩的鸡腿,再得意洋洋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大啃特啃,不过,她那两只眼还是忙着不停打量对方。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对他感到很好奇。

“喂!我要到鸣銮镇去,你呢?你要上哪儿?”这一回,她很聪明的不抱任何期望他会回话,所以当他出声时,她还真是吓了一跳。

“你到鸣銮镇做什么?”他放下锅饼,面无表情地问,声音依然冷漠无比。

“嘎?哦!我”实在搞不懂她要去鸣銮镇这件事有什么值得他大开金口的?“我去看热闹嘛!说不定我还能帮帮忙哟!”

“看热闹?”他冷冷地看着她。“现在那儿可不是适合你这种小&amp;#x59d1;&amp;#x5a18;去的地方。”

“小&amp;#x59d1;&amp;#x5a18;!谁跟你是小&amp;#x59d1;&amp;#x5a18;!”乐乐一听,马上颇受侮辱似的挥舞着两手鸡腿大声抗议。“姑娘我再过四个月就满一十八了,都快要是个老姑娘了,你居然敢说我是小&amp;#x59d1;&amp;#x5a18;?”

“既然是老姑娘了,怎么还有闲工夫到处乱晃?”他的语调更冰冷,还带着些讥讽意味。“不赶紧把自己嫁出去,你不怕再晚点儿就没人要了吗?”

“吱!”乐乐马上用鼻子哼给他听。“告诉你吧!不知有多少公子少侠跟在姑娘屁股后头央求呢!哪里会没人要?不过呢!&amp;#x59d1;&amp;#x5a18;我才不会那样随便找个人就嫁了,这可是一辈子的事耶!所以呢”她举举鸡腿。“姑娘我要慢慢等,等到那个我想要嫁的人出现我才嫁,要不我宁愿一辈子不嫁!”

“你想要嫁的人?”他嘲讪地撒了撤嘴。“什么样的人?富家王孙公子或公侯将相?”

“喂、喂、喂!你真的很瞧不起人喔!”乐乐不满地瞪着他。“谁要进什么豪门官家呀?如果真是姑娘我想嫁的人,就算他是乞丐,姑娘我也会心甘情愿地陪他沿街乞讨;若是姑娘我不合意,就是皇帝老子,我也宁死不屈!”

眸中倏地闪过一丝异采。“是吗?”

“当然是!”乐乐誓言似的高高拳起啃了一半的鸡腿,忙又收回来挥去欲分杯羹的苍蝇,继续自咕哝着“姑娘我就是要等那么一个人,这世上唯一仅有的一个,到时候姑娘我才会把自己嫁出去,然后这辈子只守着那个人,心里也只会有那个人,死也不变心!”

望着手中的锅饼,他的脸色更深沉了。“那你又怎么知道是哪个人呢?”

“嗄?”乐乐闻言不由得呆了呆“啊!这个嘛”她想搔搔脑袋,还好在抹了满头鸡油之前及时发现两手都是油腻腻的鸡腿,赶紧收回来,代之以一脸尴尬的傻笑。“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哩!”

淡淡瞟她一眼,世界又归于沉寂了。乐乐耸耸肩,继续啃她的鸡腿,已经开始习惯他那种目中无人的态度。然后,她注意到他身边大石上还搁着一把剑,不经心地又把注意力挪到那把剑上去了。

那是一柄通体墨黑的剑,乐乐也见过不少名剑,却没有一把像那柄黑剑这么怪的。一般长剑约三尺,短剑不到一尺,但那把剑却不长不短的约一尺半左右,而且比剑宽,比刀窄,剑鞘上还雕缕着一条银色飞翼龟蛇,每当剑身晃动,龟蛇便宛似要乘空飞去了。

好奇怪的剑!

她想着,正想把视线移开,可一忽而,她马上又把视线拉了回来,而且惊讶地瞠大了眼,脑海中蓦然出现江湖传言如何描述传说中的那把剑,那把不长不短、不刀不剑,剑鞘与剑身上俱雕缕着银翼龟蛇,玄武飞扬的剑。

不不是吧?

“孤煞剑!”

她战栗地一抖,手一松,啃了一半的鸡腿倏地落入火中。紧接着,她更震惊地转向兀自啃着锅饼的黑衣男人,盯住他额际黑发带上的那颗黑玉猫眼,倒抽了一口气,另一支鸡腿也献给了火神。

“黑黑煞神!”她窒息似的低呼。“黑煞神宫震羽!”

江湖黑白两道上鼎鼎大名的七大高手,合称三煞四尊,黑煞神宫震羽便是三煞之一,他的名号在武林中是冷酷与威权的象征,也是力量与果敢的标志,只要在江湖上跑过两天的人,谁不知道黑煞神的狠毒寡绝与强悍勇猛,更明白千万别去招惹一向独来独往的黑煞神,否则一个不小心,说不定连呼吸什么时候停止的都不知道。

黑衣人--宫震羽闻声瞄了一下身旁的孤煞剑,再瞧她一眼,而后兀自掏出一把黑色匕首割下一片火腿肉默默地嚼食着。

江湖传言不可尽信,可是七大高手的传言不能不信,因为那都是火辣辣、血淋淋、阴森森的事实。

乐乐不是笨蛋,她还没活腻味儿呢!当然不会傻傻的自己愣去找死。她很了解自己的本钱,虽然堪可列为高手之流,可也只不过是个二流高手而已,一百个她也沾不上黑煞神那种层级之上的超级高手半根寒毛。

可见她今天的运气实在很好,也说不定是宫震羽白日里上赌坊赢了好几把,心情正佳,所以她才没有莫名其妙地沦为异乡孤魂野鬼,但也差不多是等于在鬼门关口绕了一圈又被丢出来一样了。

不过,她可不敢保证接下来运气还是会那么好,所以她脖子一缩,惋惜地瞥一眼火里的焦炭鸡腿,随即起身去溪里洗干净了手,再去卸下马鞍,而后抱了一条毛毯回到火边准备睡觉。

虽然她还是很饿,可是她已经不敢再跟他要东西吃了,反正他也不会答应,当然更不敢像刚刚那样傻不愣登地抢来吃,搞不好这一回她要抢只翅膀,自个儿却先掉只手也说不定,她对作个独臂人实在没多大兴趣。

可没想到她才刚铺好毛毯要躺下去,宫震羽却突然出声了,语气却不似之前那般酷绝。

“你不吃了?”

她愣了一下,随即跪坐起来,满脸渴望地盯着剩下的风鸡。

“我我还可以吃吗?”

爆震羽没有回答,只是把那只风鸡用原来的油纸一包,再准确地丢进她怀里。

乐乐立时眉开眼笑地连声道谢,手里则忙着拆开油纸包准备三两口就吞了那整只鸡。

这个黑煞神好象不是很黑嘛!

“你还是打算到鸣銮镇吗?”漫不经心似的,宫震羽又问了。

“呃?哦,是啊!那儿不是最热闹吗?不上那儿,我还能上哪儿?”乐乐满嘴鸡肉,口齿不清地说。

“要凑热闹哪儿都有,为什么一定要去鸣銮镇?”

“哦!拜托,”乐乐白眼一翻。“那种热闹跟这种热闹不一样的好不好?那种热闹上哪儿都有,看来看去不都一样,光想就腻了。可这种热闹可不是随时都有的,场面也不是那种热闹能比得上的,想想那种千军万马奔腾厮杀的场面天哪!还真不是普通的兴奋耶!”说着说着,她的脸色都兴奋地嫣红了起来。

爆震羽摇摇头。“你是个姑娘家,不适合那种洒血的场面,你还是回家去吧!”

“哦,不!”乐乐一听,马上交叉起两手的鸡骨。“我哪儿都能去,就是不能回家!”

爆震羽微微一蹙眉。“为什么?”

“啊!这个啊!说来话就长罗!”乐乐瞟他一眼。“我呢!爹娘很早就过世了,所以伯父就把我接过去照顾。老实说,伯父对我算是很不错的了,不但供我吃住,还让我跟着大家一起练武,虽然对我特别严厉,但我想,那也是因为我太调皮的缘故。”

她耸耸肩。“无论如何,从我懂事以来,我就想着希望能够尽快报答他们这项恩情。不久前,那一天终于到来了,我大堂姊幼年时定下婚约的对象捎了一封书信来”

其实打一开始,两家的婚约也只不过是酒后畅谈间的随口约定而已,说不定酒醒后彼此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既没有交换信物,也没有下聘订礼,靠的仅是一个信字罢了。

然而十年过去了,这个婚约的真正主儿,董家大姊董湘云都二十出头了,再不嫁人就没人要啦!男方却没动没静。

董家老父开始怀疑那约定到底是真还是梦?只好主动捎信去探问男方的口气,没想到对方却依然不回不答,半点音讯都没有。

董家老父只以为不是对方没诚意履行婚约,就是那根本是他醉酒作梦,因此便不再理会这个约定,迳自把董湘云给嫁出去了。

可怎么也没想到,三年后,男方却突然表示要来娶大姑娘了。那时候董家才知道三年前那封信根本没递送到男方手里,因为男方早就迁离老家了。

“你可以想见当时伯父有多惊慌诧异吧?因为大堂姊早已嫁出去了。后来伯母才说出在四、五年前,曾经有封从金陵捎来的书信,被堂弟拿去做纸鸢射进池塘里去了。因为她怕堂弟被责骂,所以一直没敢说出来。如此一来”乐乐又掰下另一块鸡肉。“董家就难辞其咎了”

这下子该怎么办?

一向不愿失信于人的董家老父马上决定拿董家二姑娘代替大姑娘嫁过去,然而,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对方的通知信函才刚到,翌日迎亲队伍也到了,还说什么吉时已定,接了新娘子他们马上就得往回赶啦!

开什么玩笑,他们以为董家成天闲闲没事干,就等着人家来迎亲吗?

最重要的是,董家二姑娘董湘萍闲来无事跑到大姊那儿去玩了,根本就不在家,董家拿什么给他们迎呀?就算要通知她回来,最快也得两天呀!

可是对方又说了,这回如果来不及,恐怕又要等个一年两载的了。

“所以,当时伯父只好拜托我先替二堂姊上花轿拜堂,头一晚洞房花烛夜可以托喜婆转告他们,以新娘因为月事不方便为由先行避过,到时候新郎肯定会喝个醉醺醺的不省人事,就算掀了头巾也看不真确。这样一来,只要二堂姊在黎明前快马赶到,正牌新娘就来得及拜见公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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