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头脑比我笨的人。」李心伦这样子说,所以江赫在短时间内从校排名第497名进步到第15名,全校没有一个人不惊讶。
但这样还是不够。
李心伦这次依旧还是全校第一名,要成为比李心伦聪明的人,这样子绝对不够。
「我讨厌不会运动的人。」李心伦说,于是江赫加入了篮球队,在更短的时间内一路从替补升上了队长,不到一年就替球队打进冠军赛。
他是队上的王牌后卫,得分王,市内最优秀的篮球员,还有好几个大学、甚至是职篮的球探特地来比赛现场看他打球。
但李心伦知道江赫打篮球之后,只是皱着眉对他说,「我讨厌篮球。」
于是江赫便跌破眾人的眼镜在冠军赛前退出篮球队。大家都问江赫会觉得后悔吗?他毫不犹豫的就说没有。
因为比起篮球,他觉得李心伦更重要。
「我讨厌网球打的比我差的人。」李心伦在某次网球比赛后不经意的说,然后江赫便开始像现在这样发了疯似的练习网球。
可是网球要追上李心伦这个全国冠军真的还差好远好远。
听说这次她又再度拿到了北区大专院校网球盃女子组的冠军,不再加紧脚步的话,江赫无论如何是没办法打的比李心伦好的。
江赫停止思考,起身从何曜文手中抢回球拍。
经过了一番冷静的休息,江赫总算又开始正常的练习了。
「你要怎样都随便你了啦!」何曜文感到万般无奈,但他也知道要改变江赫的想法是绝对不可能的,只好继续默默的坐在一旁陪伴着江赫。
看着江赫那一股劲练习的模样,何曜文感到心底有股微酸的感觉。
何曜文一直觉得江赫很特别,是那种早已超出了景仰的感觉,近乎是崇拜,所以何曜文总是叫他赫哥。
何曜文也不知道该如何确切的形容他对江赫的那种情感,他从未对一个人產生这种异样的情愫。可能他想成为像江赫一样的人,成为像他那么棒的男人,仅仅如此而已。
对,就是如此。
他崇拜他。
何曜文崇拜江赫的沉稳跟专注,他崇拜他投篮的时候,他的表情,他的姿势,他的每一球,都是冷静的、有企图的、有决心的。
他知道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为了替球队赢得胜利,仅仅是为了球队而不是为了他个人的表现,他当然清楚这就是身为一个队长的职责所在。
更重要的是,他欣赏江赫的认真、他的努力、他说到就一定要做到的那股傻劲。
唉,这样子的江赫为什么会被李心伦这种女人迷的神魂颠倒的呢?何曜文简直是感到万般的不可置信,他相信今天不管换作是谁也绝对不能理解的。
儘管如此,何曜文还是想待在江赫这傻小子的身边,他心想自己应该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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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晴回到她租的那间小公寓,想起在视听教室那衝击性的画面仍感到心有馀悸。她从以前就知道李心伦是个目中无人的痞子,但没想到她竟然会做出这么大胆的举动,真是太可怕了。
那间教室…那个女人的浪叫声…
还有,李心伦那一闪即逝的奇怪眼神。
那是什么眼神?这样算什么?这绝对不是她第一次在学校做这种事了。
可是…这种事…海晴想起了四年前她跟心伦第一次发生亲密关係的那个夜晚。
李心伦美丽的眼神里充满炙热的慾望,低沉的嗓音道着诱人的话语,还有那令人沉醉的温暖双手在杨海晴敏感的肌肤上尽情游走…
不!不能再想了!杨海晴努力把自己拉回现实,头又开始痛了起来。
她躺在沙发上环顾着这间小套房的四周,思索着到底该不该继续住下去?她叹了叹气,不禁感到有点可惜。
这间有两房一厅一卫浴的小套房是当初杨海晴跟同系的一个学姐一起分租的,地点只离学校没隔几条街,她们住的那层是四楼,楼下有便利商店,超市跟邮局也在附近不远,交通方面还邻近捷运站。
但这些都不是当初吸引杨海晴的原因,唯一会选择这里是因为它的房租实在是太便宜,杨海晴跟房东谈拢价钱后便二话不说马上拉着同样是北上念书的学姐一起合租了这间公寓,这一住就住了两年多。
如今学姐已经毕业回南部找工作,上个月房东太太还以不景气为由调涨了房租,这一涨就是好几千块,已经不是杨海晴的经济能力负担的起的范围。
只能选择搬走了,可是要搬去哪?这里杨海晴住的很习惯了,她不想要搬走,况且这一时半晌间又能搬去哪?
现在只能赶快想办法找人一起分摊租金了,只是分租广告已经贴了好几个礼拜始终没有消息,不晓得在下次缴房租之前找不找的到?还剩几天就要缴房租了,那个房东太太催讨租金的嘴脸可不是普通的讨人厌。
杨海晴家境原本还算不错,但前两年她父亲的公司无预警的倒闭,家道中落的她也不能期待家里的援助,只得半工半读,赚着微薄的薪水来养活自己。
「叮咚!」电铃声打乱了杨海晴的思绪。
该不会是房东太太吧?杨海晴皱着眉头,犹豫着究竟该不该装做自己不在家?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电铃声按得很急促,杨海晴暗感到有一丝丝的厌恶,这个按电铃的傢伙一定是个急性子。
开了门,杨海晴瞪大了眼睛,对这个突如其来的访客感到不可思议。
「嗨。」
李心伦看着杨海晴,露出浅浅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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