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后我想,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完美的伪装和隐藏,身为一城之主,总该是像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的吧。
前厅内,宾客尽欢,莫珩端坐首座,一手执杯淡淡微笑,见到我时,神情一顿,接着浮现笑意,道“胭脂?”
我缓缓抬头,一时之间不知作何感想,身旁的侍从立刻说:“这位就是连老板。”
莫珩眯眼看我,脸上醉意朦胧,我垂了头,缓缓跪下行礼,却在膝盖落地前被一股力量撑起,那双手的指尖泛着红,是酒气,温度滚热并且有力,顺着看上去,是泛着光泽的紫色缎子,沾了酒渍的前襟,接着便是莫珩的笑脸。
他托起我的手说:“胭脂,你是不是改变主意了?”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莫珩已经令侍从收拾厢房,好好招待连老板,快的令人猝不及防。我被侍从带下去的时候,在回廊处远远就见凉亭里的那道身影,青黑色的衣衫映衬在水雾和薄纱中,仿佛只是一抹幻觉。
我在天启城城府的厨娘生涯就此展开了,每天的辰时、午时、酉时,城府的侍从会来小厨房取走饭菜,若是莫珩吃得开心,侍从也会来传话,若是莫珩有事外出,侍从会将饭菜原封不动的端回来。
在城府的日子很清闲,这里和启城城府截然不同,除了下厨,我整天没事可做,唯一的消遣就是在院子里发呆,但我再没见过师然,也没见到前来做客的别云辛,听说他们已经返程了。
来这里七天,我见过莫珩三次。
第一次,莫珩匆匆走过院子,见到大树下发呆的我,顿了一下,说:“你变了很多,胭脂。”我还没来得及站起来行礼,他便又急匆匆的走了。
第二次,莫珩叫人找我去见他,除了他,我还见到一碟菜,他说这是他做的,请我吃。我吃了,真难吃,生生咽下去的时候眼泪差点飙出来:“君子远包厨,这话说得真好。”莫珩不语,以后也再没吃到过他做的菜。
第三次,莫珩将一纸契约交到我手里,这是我打工的那家酒楼的经营权,我还给他说:“胭脂不会经营酒楼,胭脂只会玩耍柴米油盐。”
然后我问他什么时候才能走,莫珩说:“既然你不会经营,回去了也没意思,就留下吧。”
我张了张嘴,又说:“义父年老,又有眼疾,胭脂总不能留他一人在那儿。”
莫珩从善如流道:“那也接过来吧。”
就这样,我和连伯的栖身之所换成了城府,昔日我们是城府的下人,现在我们是城府的贵宾,真是事易时移,始料未及。
连伯对我预感,莫珩早晚会找我谈婚论嫁,我说我的出身不好,莫珩要不就是吃饱了没事干想中和一下品种,要不就是别有目的。
连伯问我为什么面对莫珩可以如此冷静的分析,我说因为合欢,一想到合欢,就想到莫珩,一想到莫珩,就想到合欢,合欢就像是一味醒酒药,什么都能打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