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鹤元性格不一样,他会想的多一点。
结束自习之后,他和姜宵一起走回家。
冬天的寒风里,姜宵听见他的声音:“做东西很费心思也费时间的,叶影影嘴馋一点,他想吃的话,我下次从餐厅定,你不用耽误这个工夫的。”
“没有,”姜宵摆摆手,他解释了一下,“我习惯了,有时候做做吃的是减压。”
林鹤元顿了一下没有说话,然后姜宵及听见他轻声说着:“姜宵,你才十五岁而已。”
林鹤元无疑是同辈人优秀的,谁见到他都会夸,就是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的典范。但他遇见姜宵,才知道还有人活成这样。他也十五岁,比自己还小几个月,却好似什么都会。
“什么都会的人,一定在许多方面过的比别人辛苦,”林鹤元接着说道,“你不必这样,如果有哪里有需要,你可以就找我的。”
姜宵一愣,转头看了他一眼,刚好林鹤元也在看他,两个人如今一般高,刚好四目相接。
“谢谢,”姜宵一笑,“但我这个人,有时候就是停不下来想要做些什么,习惯了。”
但被人关心的感觉还是很好。
两个人在路口分开的时候,林鹤元从书包里拿出一件东西,姜宵仔细一看,是条围巾。
“家里有人给的,我已经有类似的了,我也没什么朋友,就想着你了,”他把围巾围在姜宵脖子上,有点紧张,“收着吧,天气冷了。”
那是一条带点驼色的羊毛围巾,很暖和,姜宵被他绕了几圈,半张脸都遮住了,就剩下一双眼睛,眨一眨,看着他。
林鹤元看着那双眼睛微微弯了起来,然后是姜宵软乎乎的声音:“谢谢。”
第二十三章
姜宵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 圆圆的, 晶亮晶亮, 以至于林鹤元回到家之后,一直都记得他看向自己的那双眼睛。
他之前上学,总是按部就班的, 像是自己必须完成的任务,不过有姜宵这个朋友之后,好像每天去学校都多了一分期待。
姜宵真的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姜宵围着自己的新围巾回去的,他脸上一直带着笑意, 他重生之后, 好似某些心态都一起年轻了起来,回去的路上还蹦蹦跳跳, 回了家之后把那条围巾小心翼翼地挂在衣架子上,心情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