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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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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狩猎队是三人中的雷系异能者庄霆所创立,另外两个实力强劲的好友都被他拉进队伍里担任了副队长的职位,只管在他们队有什么高难度任务时出手解决。

接下任务后,虽然任务说明中显示难度不大,但是一路上危机重重,他还是邀请了好友姜尧压阵。

他们三人中,以拥有风系异能的姜尧实力最为强大,庄霆和使用水系异能的郜青阳都是三阶中级,而姜尧已经达到了三阶巅峰,距离四阶仅只一步之遥。人类异能强者中,连三阶异能者都还是屈指可数,毕竟,异能出现才只有四个月。

郜青阳听说他们的任务地点后,也提出跟随,据他说是因为他的一个亲人在距离s山不远的t市,这次去,刚好将他带回b市。

庄霆想着,以他们三个的实力,这趟任务必是十拿九稳。

可是他们都没想到,这里竟然还会隐藏着一个如此高阶的变异丧尸。

带来的的14个人损失大半,剩下的也都失去了战斗能力,只剩下他们三个,应付着那至少五阶的丧尸,苦苦缠斗。

三人中以姜尧能力最强,不仅是他的异能等级高,他还能将自己的风系异能使用得出神入化,他对风系能量掌控自如,就算一片小小的风刃,到了他手里,都好像有了超出别人十倍百倍的威力。

三人虽然等级比不上那丧尸,但是联合互补,配合默契,也将那丧尸打得接连败退,就在郜青阳对准他脑袋的水箭又一次差点得手之后,那实力强大甚至有了一定智商的五阶丧尸似乎是被激怒了,他速度奇快的扑向郜青阳的方向,但是却被姜尧的一记飓风扔到了身上。

因为愤怒而露出破绽的丧尸被飓风卷入,风越转越急,他止不住身形,只能随着风的流动而动,风中的风刃毫不留情的切割他的身体,他似乎是察觉到自己的下场,惊怒不已的尖叫嘶吼,然后在一声长嚎中,漫天血色从飓风中迸出,那丧尸竟选择了自爆。

那丧尸自爆时产生的毁灭性的能量被裹夹在血雾中席卷身旁的人,姜尧首当其冲,当即被血雾裹入,旁边两人惊得就要去拉,却在下一瞬间,目眦欲裂。

他们的手还尚在半空中,血雾中爆裂声猛然传来,与那丧尸自爆的动静如出一辙。

浓浓的血腥气弥漫在空气中,剩下两个男人呆呆的站在那里,那一片血色染红了两双眼睛。

血雾的暴虐能量渐渐散去,空气中的红色慢慢消失,庄霆站在原地,望着殷红的地面,这眉目坚硬如山一般的高大汉子,眼泪一滴一滴砸落下来,那张刚正的脸上浮现出悔恨痛苦的神情。

“是我害了尧子……是我害了他……”

一旁清俊的青年也双眼通红,双膝一软,半跪在地上,手指狠狠抓了一把手下和入血水的泥土,因为异能过度使用而变得惨白的脸上浮现悲痛的神情,“尧子……”

几天后,这里的情况通知到了b市,通报死亡名单时,姜家老爷子听到自己唯一的孙子的名字,受不了接连失去儿子又失去孙儿的巨大打击,在会议室当场晕厥过去。

再说郜白,自从因为差点受不住诱惑想要咬人之后,他就缩回了空间。

每日里便是浮在水面上引导着那仍旧细如头发丝的一点元力在体内循环,能够开始修炼纯属误打误撞,到现在他还没弄明白该怎么吸收能量,修炼自身的元力。他只会循着当初的经脉轨迹,一遍又一遍运转元力,虽然没看到元力增加,但是他能感觉到这丝元力已经变得更加精纯,而且所过之处,甚至有一股清凉温润的气息,让他的身体产生了一点点知觉。有了这样的进展,他很受鼓舞,相信继续下去,他一定可以慢慢好起来的。

身体也开始渐渐好转,青紫变淡,连指甲都恢复了正常颜色,他也不确定是水解了毒还是功法运转的原因,但是能好转就是好消息,卷轴说过,化毒珠和那卷修真古文都是好物,那让他们好上加好,他一定可以更快恢复正常的。

那一卷古文中,包含了好几部分的功法,他体内自动运行的就是其中一种,郜白在脑子一字一句翻了很久的文言文才找出来,这门功法叫“阴阳劫元”,说是只有在陷入五感全失、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生死劫难时才能修炼的一门功夫,由死至生,大劫之后方得重生。

“阴阳劫元”一共分为五层,修至圆满甚至可以生死人肉白骨,一双手一道元力,就是能与死神夺命的奇迹。

当然对于这点郜白仍旧只有流口水羡慕的份,他现在别说修炼到大圆满,连入门都是稀里糊涂,能成功修至第二层,就要谢天谢地了。

空间不知日月,郜白也不知道自己盘膝在水面上修炼了多久,有时候炼得是在烦了就会收回规规矩矩的修炼姿势钻进水里去洗洗,每次看到自己的样子他都恨不得狠狠的刷掉一层皮,进水里洗澡也总觉得怎么洗都不够。

偶尔他也是会出一下空间的,毕竟他还是个有思想有悲喜的人,会思考就会无聊,一个人呆着总还是太过于孤单了,不过出去他也只是在外面晃悠着,有时候甚至还会和丧尸说说话,那些丧尸不攻击他,但是他们会走会动,他也就跟着他们走动,一边走着一边聊着,一个人唠叨个不停,然后猛然停下后,那种寂寞的情绪却更加分明。

满世界都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周围的人形物体只有闻着鲜肉的味道才会有点反应,其他时候不论他做什么他们都不会分给他一丁点注意力。

他已经不害怕丧尸了,甚至有时迫切的想着,即使是个丧尸也好,能陪他说个话聊个天,能让他不是一个人,能够不要像这样看着满世界都是人,但其实他还是只有一个人……

这样他有一种回到过去的错觉,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时,就是这样,明明活生生的就在眼前,可是她就是无视他,那样安静得叫人窒息的家……

周围人都说母亲有病,小时候他不懂,明明母亲好好的,只是不爱说话罢了,但是后来他也渐渐意识到,母亲似乎是真的不对劲,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她无视一切她不想看到的东西,悲哀的是,这些被屏蔽的东西中,就包括他……

小时候在家附近的学校上学,同班的几乎都是周围住家的孩子,他们听大人的话把他当做洪水猛兽,躲得远远地,还不忘叮嘱其他小朋友,郜白妈妈是神经病,郜白也有病,郜白没有爸爸,郜白是坏孩子,爸爸妈妈说,不要跟郜白玩……

整个小学生涯,他都是这样过来的,学校、家庭两方面的否定,让一个正处于自我认知阶段的小孩子理所当然的沮丧了,那时候他自己也几乎要那样认定了,他开始自动躲开人群,不和人聊天不和人玩耍,一个人,上学放学读书写字,越来越孤僻的结果就是他身边再没有一个人……

中学换了一个环境,他的性格才好了那么一点,但是尚未完全脱离那种尴尬的被排挤境地,因为他总是不爱讲话,别人跟他说话也会因为迟疑而经常慢许多拍才回答,慢慢的竟然被传傲慢不合群,仗着学习好就看不起人……他听说这事后,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恨起自己学习好来,想要融入同龄人和想要得到母亲关注的渴望让他选择了另一个极端——摔下书包,自认为帅气的出去和人抽烟喝酒,飙车打架。

那时候他确实收获了不少朋友,都是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拍着肩膀走,喝酒去,就招来呼啦啦一大群。

他起初还挺得意,后来就开始觉得更加烦躁,他一遍遍自问,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到底是为了什么才会这样拼了命的糟践自己,每天在酒精和疯狂中消耗时间,在一群尖叫热闹的人中浑浑噩噩的蹦跶就自以为找到了归宿?

多少老师打骂苦劝都无动于衷的郜白,在一次打架受伤入院,而那个女人只是通过银行卡转了钱连个电话都没打来时,幡然醒悟。

出院后,他就染回了黑发,穿上校服回了学校,高二下学期的浪子回头,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再后来母亲去世,他觉得自己会不在乎的,但是最后还是哭了。

高考后,他选择了s省的一个一类大学,因为这是老师推荐的学校中离b市最远的。

郜白看了一圈,发现了一个衣服还算整齐,脸也较为看得过去的丧尸,然后搭住那丧尸的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哥们,谢啦~不过不用安慰我啦~我早就想开了~不还有你们陪着我吗~看,全世界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郜白豪放的一挥手,满街的丧尸都在晃晃荡荡的走着,看着确实很壮观,“咱们已经占领地球啦!”

嚎了几嗓子之后,他放开那呆呆的被他架住肩膀的丧尸,拍拍丧尸的肩,算是告别。

自说自话什么的,角色扮演什么的,对牛弹琴什么的!!!妈蛋,再没个活人相处,他绝对就要变成神经病了!

到时候出现一个患有神经病的丧尸,哎呀呀,真想看看那些人类是什么表情~~~

哦吼吼~~~颤抖吧,人类!

郜白再次泪流满面,他真的变成神经病了!

话说,他会不会哪一天寂寞得很了,分裂出好几个人格,真的开始自己和自己过日子?

他漫无目的的又晃荡了一会儿,外面一片骄阳,地上黑色的变异植物都晒得蔫头蔫脑的,郜白毫无压力的裹着一身严严实实的厚衣服继续晃荡,冷热对丧尸来说都没有意义,只要不是爆头,他什么都不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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