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边的小洞也露出一只改造过的机械义眼,粗犷的男性声音传来,“哟,小妞,唱一个呗!我们都是自己人,付钱的!”
他抬手,e的数据银行账户由0变为100。
e面无表情,这里的野狗怎么都跟维尔一样傻逼?恶土奇奇怪怪的人可真多。
“行啊,要美声还是其他的唱法?”
她面不改色。
左边的女人也转了200欧,用沙哑的烟嗓说,“我都可以,谢谢。”
右边的男人很起劲,“美声美声!今天就来听听上流人听的是什么!”
另外的两个没出声,应该那两个是流莺,懂事地没有打扰雇主。
【我确实练过声乐,还有舞蹈、美术和一些杂七杂八的乐器技能,都不怎么精通,万能的兴趣班,你懂的,普通人总喜欢让孩子上些兴趣班,学学自己学不进的东西,试图让孩子达成自己小时候到现在没达成的梦想。
老一辈都是这样,自己不行就逼着下一辈行。
反正仔细一想,我只有声乐比较出挑,还必须的是高音,低音唱不了。
我还得过什么什么大赛的一等奖……嗯,美术只得了三等奖……评审说我的油画色彩太大胆了,现有的时代审美暂且不能欣赏画的内涵……】
【所有人都喜欢摇篮曲,低沉沙哑的让人想起家,美声的更偏向于欣赏,其实两样都不能哄睡任何人,但大家就是喜欢】
e突然想起以前兴趣班有个同学好像和她是一样的姓,名字像狗叫,练的是琵琶,那时候她就和合着那调子唱些小曲儿,两人配合着蹲天桥底下卖艺,还被城管追了几条街,狼狈得像死狗。
这个世界可真是狗日的,到处都有狗。
她忍不住笑了,在床上盘腿坐着,挺直背清了清嗓子,用标准的女高音美声唱腔唱出了记忆里的摇篮曲。
“睡吧——睡吧……”
她的音拔得很高,却因为浑厚婉转的唱腔并不刺耳,显得有些空灵,就像唱诗班纯洁的孩子歌颂上帝。
有趣,有趣极了,在这狭窄破烂得透不进光的外乡人汽车旅馆,这种理应不会出现在这儿的歌曲被唱给社会下层的野狗听。
一曲毕,久久无声。
“谢谢您,小姐,调子和我印象里的差不多,歌词有些差别。”
布满血丝的绿眼睛小姐透过那个洞窥视e快干的银发。